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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朗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
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,根据《工会法》、《集体合同规定》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》,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和中卫园区工会的要求和安排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企业行政和工会商定,近日,宁夏朗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审议签订集体合同、工资集体合同、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、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。
宁夏朗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
会前,经企业、企业工会、职工等推荐,企业、企业工会调查研究,广泛征求职工意见,双方确认工资集体协商代表5名。双方约定员工的年工资总额、年工资水平、年工资调整办法、正常工资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; 企业各岗位劳动定额、工资分配办法;三班制和两班倒职工延长加班津贴和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津贴; 病假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分配办法;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和法定节假日工资的支付标准; 职工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协商,在此基础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。
一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,由宁夏朗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主持,会议应到职工代表30人,实到代表30人,审议了公司《集体协商合同文本》,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等问题。职工代表通过会议表示,所有集体合同都具有合法性、平等性、稳定性和利益平衡的原则,在参会的同时,也对参会的目的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认识到只有爱岗敬业、艰苦奋斗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,以提高实实在在的工作收入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会议一致通过并集体签订了《集体合同》、《工资集体合同》、《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》、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》。
职工代表审查工资集体合同
会后,公司的《工资集体合同》也在公司公示栏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,公示期间没有异议。
宁夏朗利《工资集体合同》公示

